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评审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参评项目的校内审核与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鉴定评审项目范围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通知》要求,已于2025年由学校统一报教育厅备案成功,并已完成相关考核指标的项目。

    二、申请鉴定评审项目须满足的条件和要求

    申请参与立项即结项鉴定评审的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和要求:

    1.由省教育厅已完成备案的项目;研究团队成员不得多于5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只能承担或参加一个备案选题研究;研究成果及内容必须与选题直接密切相关,且完成考核指标要求达合格以上。

    2.研究成果政治方向正确,不存在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

    3.研究成果必须是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或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共同署名,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4.参与鉴定评审的备案类项目,必须提交一份不少于8万字的研究报告(附件2),研究报告重复率不得高于10%(以中国知网查询为准,并提供查重报告)。

    5.参与鉴定评审的项目,著作类成果必须出版;理论文章类成果必须在纸质版刊物上发表;咨政类成果必须有采纳单位的证明材料,并详细注明采纳内容和实际价值;成果奖类,应是省部级优秀成果奖及以上,且项目负责人排名第一。

    6.所有正式出版或发表的项目成果均在显著位置标注“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选题编号、选题名称”相关字样,且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课题)资助字样。

    三、组织实施流程

    (一)项目负责人上报验收材料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6年7月13日下午5点前将验收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按装订顺序附件7逐页排放)报送至综合实训楼8017室,并填写《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验收汇总表》(附件6),此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二)组织专家初审

    2026年7月16日或17日(具体时间待确定后通知),我处将组织专家对本校符合评审验收条件和要求的项目进行评审。项目负责人须参加现场汇报,评审专家须根据评分参考标准按百分制对每个项目进行评分。其中,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20分、审查研究报告40分及查验研究成果40分。

    (三)公示初审结果

    2026年7月19日至21日,我处将根据分数高低对项目进行排序汇总,并对本校验收初审总体情况及具体项目评审名单进行公示。

    (四)报送最终验收材料

    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领回盖章的验收材料,扫描成PDF版本,将最终版验收材料纸质版于7月22日中午12点交回至综合实训楼8017室(电子版发送至)。

    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鉴定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结题要求的验收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结题,并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附件:

    1.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评审要求及细则

    2.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究报告(模板)

    3.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验收鉴定申请书(模板)

    4.专家评分参考标准及评分情况汇总表

    5.关于2025年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验收的工作报告(模板)

    6.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验收汇总表

    7.贵州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鉴定验收材料装订要求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2号

    邮编:550081

    版权所有 © 贵阳康养职业大学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