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发布的《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6年度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要求,为有序做好我校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6年度贵州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三个类别。按照名额分配,我校可申报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项,其中青年项目申报不少于8项。
(一)重点项目
坚持“四个面向”战略导向,坚持产业出题、高校答题、市场阅卷,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领域、医药健康与生命科学领域、生态环境与绿色低碳新兴领域、人工智能等交叉学科融合创新领域和防灾减灾技术等基础性公益性问题,鼓励采取“科学家+工程师”的校企联合方式,开展较为深入的创新性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产出具有一定影响和可落地应用的成果,支撑我省“6+3”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和高校重点学科专业建设。研究期限不超过4年。每项厅资助不超过60万元。
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主持过厅级及以上项目,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团队支撑。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最低产出要求:基础研究类应提交1份科技报告并获得收录证书;形成不超过5篇代表性成果,形式包括论文、科学数据、实验装置、算法模型等,项目资助号必须排在所有资助来源的第一位,即第一标注。成果转化类可以以技术许可费、技术服务费、技术入股作价等形式,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实际到账金额不低于受资助金额的50%,也可以提交1份完整科技报告并获得收录证书,授权发明专利不低于2件,与至少1家企业签订技术合作意向或委托开发协议。
(二)一般项目
聚焦高校学科专业发展需求,重点支持高校教师开展自主选题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着力提高全省高校整体科研能力,项目组要吸纳一定比例的在读学生参与。研究期限一般为3年。每项厅资助经费不超过4万元,高校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经费。
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接受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申报。
最低产出要求:提交项目研究报告1份,阐明研究过程、初步发现和后续计划;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须注明“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资助项目”和编号,下同)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至少2篇(高质量学术论文收录范围包括SCI一区、SCI二区、EI(中文源刊)、SSCI、CSSCI、A&HCI、“三报一刊”、CSCD、《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目录、中国科协高质量科技期刊(T1/T2级)、北大核心期刊,下同);经费执行率不低于80%。
(三)青年项目
重点支持高校的青年教师开展自由选题的探索性研究,着力培养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每项厅资助经费不超过2万元,高校要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经费。
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女性可放宽至40周岁。
最低产出要求:提交项目研究报告1份,阐明研究过程、初步发现和后续计划;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至少1篇;经费执行率不低于75%。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校内初审
校内初审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4日,请各学院在校内截止时间前统一提交本学院的项目申报书、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附件2),发送至科研处邮箱。校内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规范性等进行严格评审把关,确保项目质量和效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进行网上申报。
(二)网上申报
校内推荐项目负责人通过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即贵州“科技大脑”,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kjt.guizhou.gov.cn)进行网上申报(附件1),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网上项目申报时间为2026年9月1日9:00—10月9日18:00。管理系统将在2026年10月9日18:00自动关闭。请项目申请人在上述截止时间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项目申报、提交工作。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在岗科技人员。
(二)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每人同时主持的省教育厅同类在研项目不得超过1项,主持和参与的省教育厅在研项目合计不得超过3项。主持的省教育厅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新项目;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科技厅等其他财政资金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因科研诚信问题被禁止承担财政性资金项目的,在禁止期内不得申报。
(三)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人工智能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
(四)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技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合理安排经费使用。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高校已培育过的具有较好研究基础的项目,或有明确转化应用前景,或与企业联合申报的项目,或支撑省外高水平大学重点帮扶学科建设的项目,或与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合作申报的项目(需提供相关合作基础佐证)。
四、其他事项
(一)重点项目。省教育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项目再提交专家评审,经专家评审并按程序审定后,公布立项项目。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
(二)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省教育厅组织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复核后,由学校公布立项项目并进行过程管理。
附件:
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2026年度)
2.2026年度贵州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